山西省应用化学研究所
Shanxi Research Institute of Applied Chemistry
机构设置
管理系统:综合办公室,财务科,离退休管理科

 

负 责 人

孙蕾

联系方式

 0351-6042352








(办公室)
一、 协助所领导协调所属各单位和所机关日常工作;
二、 负责所长任期目标的制订与考核。
三、 组织所规章制度的制订、修改工作;负责起草所综合性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等;
四、 负责机要与普通文电的收发、传送和保管;
五、 负责所机关部门的发文核稿;
六、 掌握全所工作动态,负责全所综合性工作的调查研究;
七、 组织信息交流,编撰史志材料等;
八、 负责所党委会、所长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、记录和纪要,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;
九、 承办所工作会议及全所性重大活动;
十、 负责保密工作;
十一、 负责档案工作,管理全所档案。
十二、 督查、报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事宜;
十三、 组织单位法人登记、年检和变更工作;
十四、 负责所内外综合性工作的联系、协调和接待工作;
十五、 负责所机关车辆的调配、使用、管理工作;
十六、 办理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人事)
一、 承办所科级干部的选拔、聘(任)用等管理工作;
二、 承办所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;
三、 负责全所机构编制工作;
四、 负责工作人员流动调配;
五、 负责人才队伍选拔与管理工作;
六、 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等工作;
七、 负责技术工人等级考核;
八、 负责拟订干部人事制度及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;
九、 负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、奖惩与干部培训、继续教育工作;
十、 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、保险和劳动年检、离退休手续办理等工作;
十一、 审核报批工资、津贴及其他福利事项;
十二、 负责全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;
十三、 负责全所人事、劳动工资统计工作;
十四、 办理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党委办公室)
一、 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等学习活动;
二、 负责对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进行管理,监督检查党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;
三、 负责党费的收缴、管理、使用和党内统计工作;
四、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培养、考察和发展党员工作;负责调查了解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情况,开展社会主义道德教育,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。
五、 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;

六、 加强所所文化建设,负责普法教育,组织进行法制教育学习和考核;
七、 负责组织献血、捐赠等社会公益活动;
八、 承办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;组织协调所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委会工作;
九、 办理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工会办公室)
一、 负责职代会、职工大会制度建设;
二、 开展职工政治思想教育、“职工之家”、“五好家庭”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;
三、 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等;
四、 负责工会会费的收缴、管理和使用;
五、 办理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电话:0351-6042352   传真:0351-6042352


 

管理部门-财务科


负 责 人

 秦爱萍

联系方式

 0351-6042332;6066596








1、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工作方针政策,制订和落实财务规章制度;
2、编报全所财务收支计划,办理各项经费的收缴和拨付,审核编报各项经费预决算,对全所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;
3、筹措资金,组织增收节支,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、会计核算工作及各项资金的使用;
4、负责全所国有资产管理,编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,审查编报科研大型仪器的购置计划,监督和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;办理政府采购,办理国有资产申请登记和报废更新的有关手续;
5、负责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报批工作;
6、负责全所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;
7、办理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

 

管理部门-离退休职工管理办公室


负 责 人

 武永革

联系方式

 0351-6190652








1、贯彻执行党的老干部工作政策,负责所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;
2、负责组织所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、政治学习和参加有关会议、活动;
3、负责离退休干部的走访慰问、病员探望,及时向院领导反映离退休干部的生活、思想情况;
4、负责联系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、疗养和查体;
5、负责全所离退休干部的信息统计上报工作;
6、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文体活动,组织院老年文体协会参加驻地部门组织的活动。
7、管理退休干部活动场所;
8、办理所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管理部门-科研业务部


负 责 人

 冯彩英

联系方式

 0351-6192887








1、科研业务部办公室在所长的领导下,全面组织和管理全所的科研开发工作。
2、负责组织审议年度科研计划,组织科研选题和开题论证及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,重要科研项目的实施方案,生产项目的技术论证。
3、负责组织审查全所科研项目鉴定材料,组织科研成果的技术鉴定工作以及鉴定项目的成果发布、宣传等工作。
4、负责组织科研成果的登记、奖励申报和科技成果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。
5、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和专利的审查、申报及登记工作。
6、负责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组织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。
7、负责组织制定全所科技发展的近期、中期规划,提出科研重点,明确科技主攻方向,提交所学术委员会审议,交所长审批。
8、负责管理技术转让、技术服务及企业的科技项目委托,进行技术合同的洽谈、编写、签订、登记和有关仲裁工作。
9、负责协调组织科研开发项目工作的进行,直至项目的验收鉴定。
10、负责落实实验室的安全工作,对各研究室提出的科研用仪器、设备的购置计划提出审查意见。
11、负责科研开发经费的管理;包括项目经费的审批、核准及科研开发创收的经费管理。
12、组织科技创收工作,承办和参加必要的技术交易会、展销会和招标会。组织开展技术中介咨询服务等项工作。
13、负责组织国内外科研信息资料的采集,掌握科研动向加强对外联系,并根据需要提出立项建议,组织研究开发。
14、负责科研相关统计、调查、汇报、年鉴等材料的填报、编写工作。
15、负责研究院网站的建设、更新、维护等工作。
16、负责科技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入档和日常管理工作。
17、负责院图书馆的管理工作。
18、承办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及科研开发、管理有关的其他工作。